![]() 为实现公司信息化管理,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,提高公司内部的办公效率,确保OA系统的正常运行,特制订本规定: 1、上班后第一时间登陆OA系统,查阅邮件、信息等文件,并保持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,确保信息通畅; 2、及时处理OA系统中的待办事宜,并认真做好公文查阅、信息上报等工作; 3、各部门及各分店上报的公文(包括文件、通知、请示等)必须经过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采用OA系统传送; 4、电子文件发送后,发送文件的人员要对发送的文件情况要进行检查、催办、督办,确认发出的文件已落实到位; 5、接到电子文件的人员必须给发送电子文件的人员予以反馈,确认已收到; 6、所有文件审批流程后台执行,审批后由人事部、营运部发文;管理事项行政发文,标注R;业务事项营运发文,标注Y; 7、各部人员必须能够独立完成自己在OA系统上的工作,不得将自己的登陆账号和密码告知他人,让他人代替自己操作; 8、严禁利用OA系统的邮件等功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 9、上班期间除营运部发送订单外,其他部门禁止使用QQ等社交软件; 10、所有人员禁止使用云盘等相关软件,禁止将公司数据、资料携带外出; 11、禁止所有人员添加个人无线WiFi; OA系统用户的开通和注销: 1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现有用户、新增用户的审核及开通, 2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需注销离职人员OA ,注销前备份用户OA系统文件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