欣赏谁,就告诉他,你真棒;由衷地赞美别人,展现的是一个人的胸怀与涵养。拍马屁,是一种修为,是一种能力。拍错地方的马屁,是废物,拍得好的马屁,是宝物,可以提神,可以振奋精神。和谐社会,需要大量马屁。
第十三计、桃代李僵
李树被刀砍,桃树也得遭殃。这就叫株连之罪。古代皇帝最爱搞这一套,而且确实有效,当有人要谋反时,他的爹爹妈妈叔叔婶婶七大姑八大姨先就跳将起来,指着他的鼻子大骂:这可是大逆不道株连九族的大罪啊……得,还是老老实实干活吧。
老板也可以用这种策略,来对付员工互相推诿、谁也不肯担负责任的现象。曾经有老板苦笑不得地对朋友们讲了亲身经历的不是笑话的笑话,将一些中层干部的官油子形象入目三分地呈现在众人面前:某处有两个处长,一姓贾,一姓杨。底下人做好项目计划上报处长批准,贾处长大笔一挥,写上“请杨处长先审。”杨处长拿到方案,看也不看,就道“方案不错,但是……”又返回贾处。贾处又道:“同意杨处长意见”,然后,给了李副总经理。李副总就来一个“已阅”!最后到了老板这里。老板火冒三丈,心说你们这到底是同意不同意啊!其实,老板心里也明白,这些下级就是不愿意发表意见,唯一给出意见的杨处长的话,也是模棱两可。说到底,是谁也不愿意担责任。如果项目失败,杨处长可以说我没有表示同意啊。其它干部也完全可以一推二五六,我们没有说什么啊。而若项目最终被老板拍板,产生了效益,大家就又会说了,看,我说不错吧。好在现在都是OA系统,员工不用跑来跑去,只需坐在电脑前面等结果就是了,要在过去,不把员工累死才怪呢。办公自动化,并未提高效率,只是换了个方式踢皮球而已。
国内企业如此,老外也好不到哪去。有客户发邮件给中国区销售经理要资料,销售经理将客户邮件转发给德国销售经理,德国人将邮件转发给英国人,英国人回复邮件时将找到资料的方法(其实就是一个网址)列了出来,但是对德国人说不知道这个邮件应该回复谁,英国人转发给中国销售总监,说请转发给相关人员,中国销售总监给中国销售经理:李明,请将你的联系方式告诉德国人--其实他们只要看一看邮件历史,就一清二楚了。
做为老板,对于这种现象是深恶痛绝,却没有什么办法。
在下斗胆推荐旧社会的株连法。你不是怕承担责任谁也不发表意见吗?那好,我就把你们用一根绳子拴到一起,出了问题大家一起负责,而且如果谁切实负了责,哪怕出了个馊主意,也可以免于处罚。这样一来,问题大概就可以解决了。
在许多大公司,不仅考核个人业绩,还考核部门的业绩,工资不仅与个人业绩挂钩,还与部门业绩相关,这其实也是一种株连之法。大家的事情,大家一起负责;部门的事情,部门全体人员都有责任,部门员工也好,部门经理也罢,要得奖都得奖,要受罚都受罚。变“法不责众”,为“法就责众”。这对部门的团结协作,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,每个人都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的责任了。
第十四计、装模做样
在某办公室,老板又是扫地双是擦桌子,员工却在一边指手划脚,最后老板来了一句:你是老板我是老板?员工愣了一下,这才意识到有点不对劲儿,灰溜溜地拿起扫把干制作软件活去了。
在某集团有两个分公司,老板办公室设在东区,因而经常坐镇东区。西区员工就联名告状,说老板偏袒东区员工;东区员工则回应说,老板对东区员工要求过严,而对西区员工太过放松。
造成前一种情况的原因是,平时就跟员工嘻嘻哈哈,没大没小,全无领导的架子。如果有那宰相肚,就不要装破船。装模做样,装腔做势,当然有必要。君子不重则不威。其“重”字,有两种解释。一种是说要“板起脸,一脸的威严”。另一种是说,注意个人修养,为人稳重踏实,不夸夸其谈,说一是一,说二是二,久而久之,便可以不怒自威,令人那肃然起敬。显然,后者要好于前者。但是前者,当你不能做到后者的时候,还是要做一做样子的。为什么要板着脸?因为人的骨子里,有一种劣根性,象小孩子一样,你若过于宠爱,他就会不尊敬你,反过来把你当牛马来骑;大人有时候也一样,你若对他过于平易,他就会登鼻子上脸,没大没小,得意而忘其形。所以,板其脸来,宁令“远之则怨”,勿令“近之则逊”。这就是人性。非左即右,走极端,难以中庸。你只好在其左时右,在其右时左。